要求:《生育服务手册》必须孕前办理,怀孕当月上报。
一、一胎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孕前优生优育监测单。
二、二胎
(一)初婚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一胎出生医学证明;
3.孕前优生优育监测单。
(二)再婚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把婚史、子女出生情况、判给谁均写清楚);
3.孕前优生优育监测单;
4.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判决书(协议书)离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双方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未生育方,提供其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未生育证明。
三、收养
1.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
3.孕前优生优育监测单;
4.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子女证》或合法收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