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二级教代会的通知

发布者:马金广发布时间:2022-02-28浏览次数:262

各基层分会:

为保障广大教职工参与基层分会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基本权利,按照滨院党【201727号文件《滨州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各基层分会于2022311日前召开基层分会一届五次教代会。请各基层分会主席向本单位党总支书记汇报并做好相关工作。

    各基层分会于会议召开前2个工作日向校工会呈报关于召开二级教代会的请示报告,由校工会给予书面批复。会议结束1周内向校工会提交会议相关照片电子版2张。

 


  滨州学院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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