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马金广发布时间:2021-10-14浏览次数:556

各基层分会:

根据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印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鲁教基金字【20214号)精神,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二、捐赠主体

全校在职教职工。

三、捐赠参考标准

“爱心一日捐”活动原则上个人捐赠一天的经济收入(在职人员月基础工资、各类津贴、补贴收入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即为一天经济收入)。为便于操作,学校建议参考以下捐赠标准:校级领导每人不低于300元;处级干部和高级职称教师每人不低于200元;科级干部和中级职称教师每人不低于100元;一般教职工每人不低于50元。

四、捐赠方式

本次捐赠采取个人预报、财务代扣的方式进行。各基层分会将附件填写完成并由分会主席签字确认后,于1019日前将纸质版交工会办公室(行政北楼506房间),电子版发送到sdbzxywlx@163.com。捐赠活动结束后,将在全校对捐赠情况进行公示。

五、组织领导

各基层分会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努力提高广大会员的爱心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爱心一日捐”活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捐赠,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确保捐赠活动顺利进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秀伟  3190036(88036)

                           13706370744(668744)

 

 

 

 附件:《滨州学院2021“爱心一日捐”明细表》

附件2:爱心一日捐明细表.xlsx

 

 

                                        

20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