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职工参加“我爱我家”滨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职工摄影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马金广发布时间:2017-06-26浏览次数:339



各分会:

“我爱我家”滨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职工摄影大赛于近日举办,投稿时间: 2017622日至728日,详见附近。请各分会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组织有摄影特长的教职工自愿参赛。

附件:关于举办“我爱我家”滨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职工摄影大赛的通知



工会(妇委会)

2017622











关于举办“我爱我家”滨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职工摄影大赛的通知


(滨会办[2017]52号)


各县区总工会,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工会,市直各产业(委局)工会、基层工会:

为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摄影爱好者积极投身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我爱我家”滨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职工摄影大赛,并于“八一”前夕举办“我爱我家”滨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职工摄影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滨州市总工会、滨州市文明办

承办单位:滨州市工人文化宫、滨州市职工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山东滨广传媒、滨州东惠文化传播


二、征稿要求

1、所有热爱滨州这座城市的人。

2、可以用相机拍摄,也可以用手机拍摄。

3、展览类别:社会生活类、风光自然类、艺术观念类,企业形象类。

4、根据参展类别填写报名表并准确填写展览信息。

5、作品要求:JPG格式,每幅作品不低于3M,分辨率300dpi

6、作品文件夹请注明:参展类别单位+展览名称+作者姓名+作者联系方式

三、参展报名形式

1、滨州市职工摄影协会

2、山东滨广传媒13338280558

3、网络报名(微信公众号)山东滨广传媒

2、公众号展示,入围展品进行展馆展示

3、采取网络展评投票与现场专家鉴评

“我爱我家”滨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城职工摄影大赛分为滨城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沾化区、博兴县、邹平县、无棣县、阳信县、惠民县、北海新区10个区域。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入围奖若干。

所有参赛选手均获得参展证书和入围证书,获奖选手将获奖杯和证书以及奖金(或奖品)

五、时间安排

1、投稿时间: 2017622

2、截稿时间: 2017728

3、展览时间: 2017730-810

4、开幕: 2017 730

六、声明

1、本次大展所有参展作品组委会存档不予退稿,投稿者必须保证其为作品的作者,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作品题材、体裁均不得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如引起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展者本人承担。

2、本次大展所有入选作品,组委会有权在与本次大展有关的活动(包括展览、巡展、出版物、影视节目、 媒体报道、学术交流等)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无须向作者另行取得授权。凡参展作品,组委会视为作者已经同意并决定遵守以上征稿要求之所有规定。所有参展摄影师务必按照《”我爱我家”滨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城职工摄影大赛展览规定》进行操作,凡参展者一律视为接受本声明。

附:“我爱我家”全市摄影展作品汇总表



           滨州市总工会

                                             2017622


“我爱我家”全市职工摄影展作品汇总表

单位:

编号

作品类别

作品题目

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及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