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现将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滨州办事处《关于开展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会员爱心救助活动的通知》(中互滨字[2016]9号)予以转发,请通知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自愿报名。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会员。
1、2016年以来会员因患病住院、患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伤害、死亡等因素个人负担医药费1万元以上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2、2016年以来会员因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等)患病住院、患重大疾病、发生意外致残、死亡等因素个人负担医药费2万元以上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申报资料
相关病历及自付医药费单据原件、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其他要求
请通知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于12月2日(下周五)上午10点之前,将申报材料交校工会。校工会将根据实际情况,推荐2名受助对象。确定受助对象后,再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联系人:马老师,办公北楼506,88036,80008。
工会(妇委会)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