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育龄妇女头像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6-03-16浏览次数:863

各院(系)、部门、校直各单位计生信息员:

接彭李办事处学苑社区计生部门通知,定于2016322日(星期二),来我校对已婚育龄妇女头像信息进行采集录入,望各单位计生信息员一定要认真组织(务必通知到本人),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按时参加。

一、采集对象

我校管理范围内已婚至49周岁的育龄妇女。

二、时间地点

2016322(星期二),上午9点至下午6点,学校后勤楼工会二楼会议室(210室)。

三、注意事项

1、采集录入信息时,育龄妇女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2、要求已婚至49周岁的育龄妇女必须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否则将无法进入计生管理系统。

3、如有特殊情况错过集中采集时间,本人需到彭李办事处学苑社区(黄八渤十八)进行补录。

                             工会(妇委会)

                                  201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