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 全家2寸合影照片3张,全家户籍证明。
3. 双方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婚育证明信(证明婚姻状况)。
4. 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二胎审批表。
6. 禁非合同。
7. 区计生服务中心的B超查体证明(黄河八路区计生局)。
8. 妇幼健康保险金100元(自愿)。
特殊情况:
1. 再婚:除办理二胎所需手续外,另外提交男方或女方离婚证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没有离婚证的提交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2. 独生子女家庭:除办理二胎所需手续外,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需要提交双方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信和双方父母的婚育证明信。如果当事人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费,需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