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育龄妇女办理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10-08浏览次数:271

办理《服务手册》根据申报形式的不同,分为现场申报、委托申报和网上申报三种方式。

一、                 现场申报和委托申报的,填写《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登记表》;当事人是外省流入人口的,填写《流动人口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表》。

二、                 网上申报的,登录山东省人口网,在线填写《〈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互联网登记申请表》。

三、                 申报人到受理单位领取《手册》时应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开户籍证明)、结婚证、《婚育情况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合照2张等资料。无法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的,填写《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承诺书》。对于双方均为省外流动人口的,打印《流动人口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证明》,不再打印《手册》。

四、                 优生优育监测单(区计生局服务站查体)。

五、                 村(居、单位)与申报人签定的禁非合同。

注:再婚家庭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除提供以上手续外,需要提供男(女)方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