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滨州市“五好文明家庭”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01-02浏览次数:183

各分会:

接市妇联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在推动家庭道德建设、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进步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倡导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家庭文明理念,市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决定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条件如下: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全家人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业。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全家人刻苦学习,素质高、修养好;努力工作、爱岗敬业、成绩显著。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全家人民主和睦、尊老爱幼、团结邻里,受到群众的公认和好评。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全家人崇尚科学、拒绝邪教;破除封建迷信、反对陈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参与赌博,实行计划生育。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全家人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保护环境、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积极争创“卫生文明家庭”,家庭生活文明、健康、科学。

 

请各分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将符合条件,表现突出的家庭及事迹简介500字电子版于1211日前报工会女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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